志伟奖励基金—优秀学生干部奖申报表
河池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
志伟奖励基金—优秀学生干部奖
申 报 表
姓 名:———————
专 业:_______________
年级/班级:_____________
学 号:_________________
联系方式:_____________
填表日期 20___年___ 月___ 日
志伟优秀学生干部奖申请条件
在校全日制本科生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大学生行为规范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,诚实守信,乐于助人,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,均可申报:
1.上学年(不包括一年级学生)综合测评排名列班级前50%(含);
2.上学年必修、限选课成绩均达到65分(含)以上、且任选课考试无不通过课程(一年级第一学期);
3.担任学校、学院、班级和社团学生干部累计1年(含)以上;一年级新生入学后担任学生干部累计半年;
4.在工作中能充分调动同学的积极性,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积极主动地带领和引导广大同学全面成才;
5.善于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,较好地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,善于总结经验,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,能结合组织要求和广大同学的意见高质量地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,有创新精神,积极探索服务同学成长的新思路、新方法;
6.工作作风严谨、求实,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,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,能以服务同学为中心,真正当好同学的排头兵。
在同等条件下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评选:
(1)上学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、校级优秀团支部书记、校级优秀社团负责人奖;
(2)上学年组织的各种学生活动取得较好效果并获得相关奖项。
上年已获奖励基金某项奖的学生,本年如继续申报,上年申报时已列入的获奖成果不得重复使用。否则取消申报人当年的评审资格。
注:申报表纸质1份和电子版上交。
姓 名 | 性 别 | 政治面貌 | 照片 | ||||||||||
所在年级班级专业 | |||||||||||||
历任社会职务 | 职 务 | 担任起止时间 | |||||||||||
秘书审核意见 | 上学年必修、限选课成绩均达到 分(含)以上 | ||||||||||||
上一学年任选课成绩有无不通过课程(一年级第一学期) | □有 | □无 | |||||||||||
审核人(签字) 单位(公章) 2011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
学生处审核意见 | 综合测评成绩 | 分 | 综合测评班级排名 | 第 名 | |||||||||
审核人(签字) 部门(公章) 2011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
近两年荣获奖励基金奖项(附获奖证书复印件) | |||||||||||||
时 间 | 奖项名称 | 金额(元) | |||||||||||
学生干部任职总结(可附页,附获奖证书复印件A4 纸) 重点说明:在工作中能充分调动同学的积极性,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积极主动地带领和引导广大同学全面成才;善于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,较好地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,善于总结经验,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,能结合组织要求和广大同学的意见高质量地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,有创新精神,积极探索服务同学成长的新思路、新方法;工作作风严谨、求实,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,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,能以服务同学为中心,真正当好同学的排头兵的情况。 | ||||||||||
分团委审核意见 | 审核人(签字) 部门(公章) 20 年 月 日 | |||||||||
评审组意见 | 应到人数 | 实到人数 | 赞成人数 | 反对人数 | 备注 | |||||
组 长(签字) 20 年 月 日 |
- 上一篇: 志伟奖励基金—社会实践团队奖申报表
- 下一篇: 河池学院计信系“志伟奖励基金” 奖励方案